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能力作风年”活动以来,克州检察机关扎实开展系列活动,通过“百庭观摩、千庭评议”活动提高检察干警公诉能力,展现检察干警优良形象。7月30日,克州人民检察院组织对阿合奇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屈某某涉嫌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一案开展观摩评议,观摩活动还邀请了县直部门3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参与,以案为鉴,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声响起,庭审正式开始。在庄严、公正的审理中,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的陈述等庭审环节依次有序进行,到审判长“判处屈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的当庭判决,罪犯得到了应有惩罚。同时,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旁听活动,“零距离”感受罪犯犯罪过程、给党和国家及家庭带来的危害,罪犯受到法律的惩罚,为敲响了廉洁自律警钟,充分认识到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纷纷表示:党纪学习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月期间,通过参加此次庭审,更加深刻认识到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要性和紧迫性,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从严要求自己,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以屈某某涉嫌犯罪案件为鉴吸取教训,做到自尊、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庭后,克州两级检察干警从着装、维护罪犯合法权益、认罪认罚制度、举证质证等庭审活动进行了评议,评议认为:整个观摩庭检察人员着装得体、声音洪亮、举证质证有力、辩论精彩,展现了检察人员的良好法律素养和形象。
下一步,阿合奇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通过“百庭观摩、千庭评议”等活动,扎实推进“能力作风年”;持续开展党员干部参加国家公职人员犯罪邀请旁听活动,以身边人、身边案开展警示教育,推进阿合奇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